通知中心
各部門:
按照《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進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序列的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二)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含二級乙等);
(三)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取得合格證書。
二、申請高校教師資格材料要求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向學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所在單位鑒定)一式二份;
(三)體檢表一份(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
(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影印件一式一份;
(五)師范教育類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的申請者,提供大學本科以上學習期間學籍檔案中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學習成績和“教學實習”成績復印件;
(六)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一式二份;
(七)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一式二份;
(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影印件一式二份;
(九)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張。
三、高校教師資格材料報送工作時間安排
(一)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前,云南農職學院教工群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檔案袋》、《體檢表》填寫完成交回,并同時提交以上材料。
(二)申請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每人提交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提綱一式三份。教學能力測試地點(云南農業大學)、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人:曾麗萍 電話:66074071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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