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5〕18號)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現將2016年部分節假日放假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節假日放假安排
元旦:1月1日(周五)放假,與周末連休。
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間學校正放寒假。
清明節:4月4日(周一)放假,與周末連休。
勞動節:5月1日(周日)放假,5月2日(周一)補休。
端午節:6月9日(周四)至11日(周六)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周日)上班,按6月10日(周五)課表安排教學。
中秋節:9月15日(周四)至17日(周六)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周日)上班,按9月16日(周五)課表安排教學。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周六)、9日(周日)上班,分別按照10月6日(周四)、7日(周五)課表安排教學。
二、工作安排
交通車安排:放假前一天正常發車,收假前一天,按周日正常安排發車。
節假日放假期間請學生工作處(部)和各二級學院做好留校學生的管理工作;保衛處要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后勤管理處做好水電維護保障等工作。
三、值班安排
值班人員照常值班,嚴格按照24小時值班制度認真履行職責。
院長辦公室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