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教育廳發布《云南省教育廳高等學校章程核準書》第21號,對《云南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章程》予以核準。
我校于2012年正式啟動了章程制定工作,學校黨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專門成立《云南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章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全面負責起草和推進章程制定工作。章程在論證修改過程中,注重民主參與的層次及渠道,李永忠院長組織召開不同層面代表參加的多場章程征求意見會,深入討論了學校的辦學特色、培養目標、管理體制、組織結構,以及與師生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問題,征集采納合理化意見、建議。章程先后修訂7稿,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院長辦公會審議、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報教育廳核準。
《云南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兩大部分。正文部分共有10個章節88條,主要從總則,學校與舉辦者,功能和教育形式,治理體系,教職工,學生和學員,學校與社會,經費、資產與后勤,校訓、校徽、校歌和校慶日等十個方面,在體現《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規定必要內容的基礎上,展現了高等職業教育特點和學校辦學特色, 傳承了歷史文化精髓。
《云南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章程》的核準標志著我校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我校將認真抓好章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以章程作為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依據,加快建設一流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的步伐。(黨院辦供稿)